索引号 | 43061000/2013-635712 | 发布机构 | 汨罗市政府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3-05-15 | 公开日期 | 2013-05-15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岳政公开发〔2010〕5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发〔2010〕9号),现将《岳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岳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发〔2010〕9号),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 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管、政府办公室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行使改革,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验收)、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建设项目一票制收费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考核对象(93个) (一)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2个) 平江县政府、岳阳县政府、华容县政府、湘阴县政府、临湘市政府、汨罗市政府、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屈原管理区管委会。 (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51个) 1、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38个):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外侨办、市旅游局、市信访局、市国资委、市口岸办、市接待处、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招商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铁山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长江修防处、市公路局、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市房地产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城建投。 2、司法、行政执法(13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三)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12个) 市质监局、市盐务局、岳阳海事局、岳阳海关、岳阳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岳阳银监分局、市烟草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 (四)公共企事业单位(18个) 岳阳电业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岳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岳阳分公司、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岳阳中学、市第一中学、市第十五中学(岳化一中)、市第十四中学、市第一职业中专。 四、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由领导重视,制度建设,公开内容,载体建设,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监督检查等7个部分组成。实行100分制计分。 五、工作程序 (一)制订方案。市政务公开办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考核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日常考评。纳入考核范围的各单位要抓好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每季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总结。市政务公开办对被考核对象执行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 (三)年终考核。年底,各考核对象要全面总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逐项目自查,形成客观、真实的自查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根据日常考评和单位自查情况,对拟评定为先进单位的进行实地考核,提出年终考核初定意见,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按照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公用企事业单位三类,分为先进、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单位中依据得分高低按25%的比例评定先进单位;总得分85—70分的为达标单位;凡总得分未达到70分的,或政务公开工作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均为不达标单位。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先进单位的,由市政府通报表彰;对被评定为不达标单位的,其单位在省、市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项目的得分计0分,同时由市政务公开办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三)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七、组织领导 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附件:1、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表 2、市直、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表 3、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件一:
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表
(含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
附件二:
市直、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表
附件三:
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计分表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考核办法 通知 报:市政府办公 抄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 岳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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