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82/2017-1231751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7-11-28 | 公开日期 | 2017-11-28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听证会公告
汨发改听证[201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08]第2号令)规定,现将本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运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及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点:汨罗江大酒店三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共19人(见附件1)
三、听证人名单
熊健华 汨罗市发改局 副局长
胡涉屏 汨罗市发改局 副局长
朱红兵 汨罗市交通局 副局长
杨建雄 汨罗市发改局商品价格管理股 股长
王孟云 汨罗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队长
四、汨罗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见附件2)
五、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可以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5244105;报名时间从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开始,报名额满为止。报名人员请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住址)和联系电话。旁听参加人于听证会当天上午8:20持本人身份证到会场领取旁听证进入会场。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3个,新闻媒体报名(电话5244105)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开始,报名额满为止。经确认的参会记者请于听证会当天上午8:20持本人记者证和听证会有效证件(在会议签到处领取)进入会场。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1、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2、汨罗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
附件1
听证会参加人(共19人)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或住址 |
参加人构成 |
1 |
邹乐军 |
男 |
汨罗市归义镇荣家坪社区 |
消费者 |
2 |
陈长林 |
男 |
大众南路工商局宿舍 |
消费者 |
3 |
许建波 |
男 |
汨罗市国家税务局宿舍 |
消费者 |
4 |
黄雯丽 |
女 |
劳动北路凯华尊品小区 |
消费者 |
5 |
任 兵 |
男 |
汨罗市新华书店 |
消费者 |
6 |
蒋卫东 |
男 |
人保财险汨罗支公司 |
消费者 |
7 |
徐雪阳 |
女 |
汨罗市自来水公司 |
消费者 |
8 |
蔡和平 |
男 |
汨罗市归义镇窑洲社区 |
消费者 |
9 |
李林桢 |
男 |
汨罗市人大 |
市人大代表 |
10 |
谢 娟 |
女 |
汨罗市归义镇人大 |
消费者 市人大代表 |
11 |
李 娟 |
女 |
汨罗市政协联络联谊委 |
市政协委员 |
12 |
彭俊焰 |
女 |
汨罗市工商业联合会 |
消费者 政协委员 |
13 |
徐四辉 |
男 |
汨罗市消费者委员会 |
社会组织 |
14 |
李 艳 |
女 |
汨罗市司法局 |
专家学者 |
15 |
黄拥军 |
男 |
汨罗市公交公司 |
专家学者 |
16 |
程 伟 |
男 |
汨罗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经营企业 |
17 |
段文鹏 |
男 |
汨罗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经营企业 |
18 |
湛红亮 |
男 |
汨罗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驾驶员 |
19 |
杜明光 |
男 |
汨罗市运管所 |
政府部门 |
附件2
汨罗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78号)的精神,依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价格改革任务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汨罗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经成本监审出具了《关于汨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成本的监审报告》,成本监审结论是汨罗市出租车运营成本为1.91元/公里。根据汨罗市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制定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如下:
一、我市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简称出租车)经营公司为汨罗中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拥有出租车辆200台,属捷达系列车型,为油、气双燃料车。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驾驶员个人承包,自主经营。从业驾驶人员400多人。
二、我市现行出租车运价标准
1、起步价:白天时段6点到21点,2公里以内(含2公里)起步价5.00元,续程运价1.5元/公里。夜间时段21点至次日6点,起步价6.00元,续程运价1.80元/公里。
2、低速行驶(时速12公里以内)或等候时间5分钟以内不收费,5分钟以上每5分钟收费1.5元。
3、返程费:单程载客6公里以上收取返程费,白天时段按1.5元/公里计价的50%收费,夜间时段按1.80元/公里计价的50%收费。
4、路桥通行费:过桥过路通行费由乘客支付。
三、我市出租车运价调整的理由
1、出租车运营成本上升。我市出租车价格是2007年5月制定的,十年来,油价、驾驶员工资、修理费用等成本费用上升较快。据市价格成本调查队的监审报告,我市出租车年均行驶里程为161590公里,载客率为62.6%,年均载客行驶里程101155公里,年均载客车次为28297次,次均载客里程为3.57公里。年均运营总成本为193092.55元(扣除燃油价格补贴15300.00元后),按出租车年均载客行驶里程计算,单位含税成本为1.91元/公里。由于运营成本费用上升,导致驾驶员收入水平有所下降,驾驶人员从业意愿降低,出租司机队伍不稳定,要求调整运价标准的呼声很高。
2、出租车等候及低速行驶计时收费标准难以弥补运营成本消耗。
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辆的普及,车辆大量增加,高峰时段交通拥堵,致使出租车在城区建设路、高泉路等路段经常处于低速行驶和停滞等候状态,既消耗时间又耗费燃料,运营收入得不到保证。一部分出租车驾驶员不愿在市区内运营,而选择出城跑乡镇,个别出现选客、甩客和拒载短途乘客现象,市民有所抱怨。有必要对出租车运价结构进行调整。
3、由于现行运价标准的偏低,也造成个别出租车驾驶员载客不打表,出现议价现象。适当调整运价可促使驾驶员主动打表计费。
四、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政策依据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44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2号)、《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15]860号)、《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湘发改价调[2016]69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78号)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进行办理。相关的规定有“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五、出租车运价调整具体方案
为理顺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我市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拥堵状况及周边市(县)运价水平,制定出租车运价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起步价:白天时段6点至21点,1.5公里以内(含1.5公里)起步价5.00元,续程运价调整为1.80元/公里;夜间时段21点至次日6点,起步价6.00元,续程运价调整为2.00元/公里。
2、等候费:低速行驶或等候时间3分钟以内不收费,3分钟以上每3分钟收费1.00元。
3、返程费:单程载客6公里以上收取返程费,白天时段按1.80元/公里计价的50%收费,夜间时段按2.00元/公里计价的50%收费。乘客回程仍乘坐同一车辆时,不另收费。
4、路桥通行费:过桥过路通行费由乘客支付。
六、运价调整的社会影响
1、对乘客的影响。按上述听证方案实行,起步价实际增加了0.9元,续程每公里提价0.3元。按每次平均载客里程3.57公里计算,调价前乘客出行每车次支出为7.36元。按听证方案调整运价后,乘客出行每车次支出为8.73元,市民每次出行增加支出约1.37元/车次,提价幅度为18.6%。
另外,低速行驶和等候计费的时间略为缩短,在交通高峰时段支付的低速行驶费相对平峰段有一定增加,但“打车难”的问题可得到一定缓解。
2、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影响。本次运价调整增加的收入归出租车从业人员所有,出租车企业不参与本次调价收益分配,依本次定价方案和出租车运营情况分析,按年均载客车次28297次和次均载客里程3.57公里计算,驾驶员(含正副班)一天可增加收入108.00元,每月可增加收入3230.00元,每人月均增收1600.00元左右。对提高驾驶员工资收入水平起到一定效果。
七、相关措施
1、建立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办法。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价格改革任务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汨罗市出租车运价与燃气(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当前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3.99元/立方米为中准价,今后车用天然气销价每提高或降低0.50元/立方米,出租车载客每车次对乘客加收或减少燃油附加费0.50元,调整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并入到出租车计价器内。
2、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出租车行业是城市文明建设的窗口,出租车公司要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使他们能够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客,增强服务意识,不选客、不甩客、不拒载,打表收费并提供打码小票,树立出租车驾驶员在市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