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94/2018-1354631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5-11 | 公开日期 | 2018-05-11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道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产权;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公路沿线开发区和各种建筑设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邮政的重大问题。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船舶修造、驾驶培训、客(货)站场、港口码头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报批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关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责任。负责全市港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港航监督、船舶检验(不含渔船)、水上安全管理,负责船员管理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5、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和系统内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按权限负责全市地方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7、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报批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的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作造价控制和工程负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组织、协调局属单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运输待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预算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共计九张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3412.7万元,比2017年增加219.95 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3412.7万元,比2017年增加219.95万元。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341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10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5万元、其他收入516元。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34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1.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2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26.7万元、对个人与家庭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851万元 [ 1、局机关103万元:春运工作经费9万元、交通战备经费2万元、质监站经费9万元、水上公路常规交通安全专项4万元、渡口签单发航及视频监控经费7万元、武广高铁东站设施配套、综合管理费72万元。2、运管所108万元:打击非法营运36万元、治超经费72万元(先批后用,含治超办18万元。3、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27万元:治超经费27万元。4、农村公路管理所488万元(先批后用)。5、城市公共汽车公司98万元:公汽公司巡查养护44万元、残疾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54万元。6、港航所27万元:公务船运营、维护费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对企业补助54万元、其他支出488万元。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26.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加29.6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75万元,减少0.6 %。与去年决算数增加原因主要为四个二级机构一直未实行公务改革,共计在编执法车辆达19台,此批车辆车况旧、执法任务重,相应的耗油、维修费用比去年有增加。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6.8万元,比2017年增加 36.3 万元,主要原因人均增加1000元运行经费 。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