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0/2017-697005 发布机构 汩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3-19 公开日期 2018-03-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二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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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设9个事业机构:

(一)汨罗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整合原市卫生监督所、原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局的职责,组建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信访室、财务室、案件审理室、执行联络室等5个股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正股级职数为副局长2名。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及时回复;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汨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市外报销兑付室、稽查审核室4个股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正股级职数为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根据授权,负责全市合作医疗业务管理与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合作医疗政策和措施;负责管理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管理办法;审核合作医疗医药报销经费;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管理制度情况;指导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提供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管理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参加合作医疗资料;承办合作医疗各种统计报表的登记、填写和上报工作;提出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办事程序等草案及修改方案;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汨罗市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正股级职数为主任1名,副股级职数为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财务总账、收支明细账、往来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的登记工作;负责对被统管单位上报的原始凭证进行集体审核,及时记账、算账、对账和编制会计报表;及时向被统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分析;严把支出关,利用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控制不合理开支行为;监督被统管单位的票据和内部往来收据的领发、核销、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被统管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被统管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和监督被统管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对被统管单位的会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负责对被统管单位专项经费的使用、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分析和监督管理;帮助被统管单位做好统计工作。

(四)汨罗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正股级职数为站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实施避孕药具储存、调拨;负责指导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质量目标等管理和宣传及药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保健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担全市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

(五)汨罗市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正股级职数为站长1名,副股级职数为副站长2名。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承担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实时数据通报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乡镇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合作。

(六)汨罗市计划生育培训服务中心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正股级职数为主任1名,副股级职数为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及业务方面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乡、村三级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避孕节育新技术的普及工作。

(七)汨罗市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站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正股级职数为站长1名,副股级职数为副站长2名。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内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城镇内户口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负责掌握城镇人口的迁移变动情况;负责城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负责协调市直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关系,对城区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优化城区生育环境;负责城区单位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考核评估排队等工作。

(八)汨罗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正股级职数为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救灾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对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负责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接受境内外的捐献、开展救助活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汨罗市计划生育协会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列入群众团体序列管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专职副会长(副科级)1名。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按有关规定实行兼任,其中常务副会长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兼任,明确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帮助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妇女、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向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知识和服务;向广大群众传播避孕节育等知识和信息,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举报违法乱纪行为,维护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人与人和睦相处、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和扶贫济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新风尚,弘扬先进的人口文化;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