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211/2018-1372000 | 发布机构 | 汨罗市政府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5-17 | 公开日期 | 2018-05-17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岳阳市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我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全市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设。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人口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度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5、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血吸血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此次部门决算编制的共37个单位:局机关本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汨罗镇卫生院、川山卫生院、黄柏卫生院、弼时卫生院、高坊卫生院、白塘卫生院、古培卫生院、红花卫生院、磊石卫生院、玉池卫生院、天井卫生院、古仑卫生院、沙溪卫生院、大荆卫生院、黄市卫生院、智峰卫生院、八景卫生院、三江卫生院、火天卫生院、新塘卫生院、屈子祠卫生院、范家园卫生院、新市卫生院、李家卫生院、长乐卫生院、白水卫生院、桃林卫生院、城郊卫生院、归义社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29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市财政部分保障,其余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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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包含市卫计局机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及30 个二级机构。其中:卫计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单位分别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包括:《预算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经费拨款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共计九张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 7926.16万元,比2017年减少2852.84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7926.16 万元,比2017年减少2852.84万元。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7926.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7282.6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0万元、其他收入620.49万元、上年结转3万元。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 79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6.04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3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11万元),项目支出 2300.1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12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4万元)。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29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减少5.3 %,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0万元,减少38.3%。减少原因主要为压缩开支。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0.43 万元,比2017年增加29.96万元,原因工作量增加。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