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04/2018-1196215 发布机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3-14 公开日期 2018-03-14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安监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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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场(圃)、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重的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调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及安全生产类中介组织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5、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考核工作。
    6、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查
7、负责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估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归口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依法对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的收缴。
    9、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和乡镇(企业)安监站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