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04/2017-1151022 | 发布机构 | 国税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7-10-13 | 公开日期 | 2017-10-13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10月征期相关工作的要求,为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7年10月份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种,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10月23日延长至10月25日。
纳税人在18日前(征期时间:2017-10-1至2017-10-18)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在20日前(征期时间:2017-10-1至2017-10-20)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纳税人在25日前(征期时间:2017-10-1至2017-10-25)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会经费税务代收。
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由于上月防伪税控系统将税控卡锁死期设定为10月23日。故10月24日-25日,可网上抄报税完成申报,但清卡需到大厅进行处理,不清卡将无法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