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211/2018-1358473 | 发布机构 | 汨罗市政府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 公开日期 | 2018-05-15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务小车管理制度
一、出车管理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科室或个人需要用车,必须先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通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安排,原则上外出长途办事和中心工作安排车辆,城区范围内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安排用车,要杜绝无车不办事现象。任何人不许直接安排司机出车,司机非办公室安排出车,属违纪行为。
2、司机属于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和安排,不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休息或学习,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
3、私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用公车的,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向外单位借车或租车的,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
5、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到办公室申报备案,特殊情况不能先申报的,事后必须马上到办公室登记,每月办公室凭出车登记表核实驾驶员出车补助。补助包括出车补助和电话补助:出车补助标准为:30元/天;电话补助标准为:驾驶员每月补助电话费100元;全年无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章(全年一般违章不超过6次,罚款不超过2000元),发放年终安全奖(1000元)。
6、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不得擅自出车,未经允许不准公车私用,司机要爱护车辆,及时检查,保持车辆干净,晚上车辆必须及时停放车库,未经允许车辆停放在外和违反制度、安全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二、燃油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油卡加油,由财务部统一持卡购油,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一车一卡制度车辆每次加油必须找专管持卡人加油,并逐次登记签字,登记表作购油报账附件。
2、车辆在外中途需要现金加油,须报办公室登记,并由随车人员必须签字证实。
三、维修管理
1、车辆维修统一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应在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厂维修,定点洗车。
2、车辆维修(除每月正常更换机油外),驾驶员应先领取车辆维修申请单,填写维修事项及内容,再由维修厂估算维修费用后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车辆进场维修,驾驶员必须随车进场,及时了解维修情况,掌握维修进度和质量及零配件更换情况,确保维修质量。车辆维修完毕后,由驾驶员和办公室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车辆必须返修,大型零配件的更换,必须将旧件带回公司。
4、如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征得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