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211/2018-1370842 | 发布机构 | 汨罗市政府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6-22 | 公开日期 | 2018-06-22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汨移[2018] 8号
汨罗市移民管理局
2018年度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移民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政策的相关精神,进一步促进和引导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自觉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移民家庭给予优先、优惠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优惠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享受移民后扶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优先、优惠办法
1、在移民后扶工作中对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1)独生子女家庭、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凭独生子女证、纯女家庭证明和家庭困难证明优先享受移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
(2)独生子女家庭、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外出务工。
(3)在安排移民产业开发项目(养殖、种植等)时,具备产业开发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凭独生子女证、纯女家庭证明和家庭困难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
2、在移民后扶结余指标使用中,对计生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或纯女家庭每户当年按200-500元标准进行补助。
(2)、对家庭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或纯女家庭子女考取全日制大学的,按照重点本科(一本)3000元/人,普通本科(二本)2600元/人,本科院校的独立学院(三本)或高职专科2000元/人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3)对移民户有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独生子女有三级以上伤残的、独生子女死亡的,每年每户扶助1000元。
(4)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财政补贴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个人缴费仍有困难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特殊困难家庭(特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家庭),视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补助,每户不超过4000元。
(5)、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的独生子女家庭或两女家庭子女2018年考上全日制普通高中且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不含职业高中等非普高类学校)的,在读普通高中期间每年补助800元,逐年审核,逐年补贴。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