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18-1348045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5-10 公开日期 2018-05-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8年汨罗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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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公安交管工作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聚焦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坚持以“安全、畅通、便民、规范”为价值取向,以管理创新、绩效评估、队伍建设为工作抓手,扎实推进创建“交通平安县市”和“三城同创”工作,努力实现平安畅通汨罗创建目标。

一、继续完善事故预防机制,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市、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督导工作职能,抓好“两站”“两员”建设,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动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常态。

2、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进一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力度,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全面参与排查隐患、编制规划、安排进度、检查验收、责任倒查等工作,落实交通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制度。

3、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将“两客一危一校”纳入常态化跟踪管理,确保重点车辆管理万无一失。

4、完善重点违法行为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对城区道路和国省道重点道路的路面管控。借力“三城同创”和“交通平安县市”创建,继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的和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大队每月最少组织2次统一行动,各中队每周不得少于1次,年内,各中队现场查处交通违法量要增长20%以上。

二、继续加强基础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安交管工作科技化水平

5、继续完善“智能交通管控系统”等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高道路电子监控覆盖率。年内,完成城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完成新市、弼时两个市际交通服务站建设。

6、加强新型网络媒介的应用。改造公安交警内网及互联网门户网站。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和“湘北之声”广播电台,实现路况查询、违法告知、温馨提示以及公安交管工作动态宣传等功能,以老百姓“日常关心、容易接受、迫切需要、愿意转发”的内容为切入点,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和提示预警。

7、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加强对“五类”重点车辆和“隐患排查”等信息的采集,进一步完善重点车辆的户籍化管理登记台帐,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基础信息工作,准确掌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

三、继续加强警务实战化建设,提高队伍综合战斗力

8、强化执法联勤机制,加强信息研判。继续完善派出所管理交通、移动警务平台和警种联手侦破逃逸案件等配合协作机制,强化交通事故预防、维护路面交通秩序,及时处置交通纠纷、事故等综合职能。

9、试点推行“区间测速”。利用现有的卡口,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探索试点“区间测速”,继而完善和推行“区间测速”工作。

四、继续推进服务便民化建设,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10、推进交通事故多元化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事故处理工作。完善和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健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微信传递平台,年内力争简易事故快处快赔处理率达到40%以上;在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深化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和法院诉讼模式,加大对乡镇司法所轻微事故调解工作指导,取得法院的重视和支持,在各中队建立事故法庭或受案点,全年交通事故多元化调解事故比例同比提高20%。

11、推进车驾管服务创新。在科目二、科目三相继开考后,年内建成摩托车(含五小车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场,继续规范驾驶人考试各项便民措施,以大队车管所为依托,引进声讯服务平台、自助终端、延伸服务窗口等便民服务措施;开展首问负责、值日警官、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优质服务活动。

12、切实抓好事故救助工作。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大救助投入力度,提升救助覆盖面,加强和监督对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13、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加大日常执法监督力度,适时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健全“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倒查制度,坚决杜绝徇私枉法,伤害群众切身利益现象发生。

14、落实“一岗双责”,严明警风警纪。严格遵守警纪警规和交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实现交警路面无“三乱”、窗口无“了难”、执法无“过错”,真正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协警和辅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用好、管好协(辅)警队伍。

15、完善教育训练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模式,创新教育训练方法,按照贴近实战、服务实战的原则,建立常态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民警、协警进行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开展执法办案业务评析、经验交流和“传帮带”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实战水平。

16、选树先进模范,鼓舞士气。开展“三星”评选、“优秀民警”“优秀协警”双优评选等争先创优活动,注重培养、选树、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