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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12-11 公开日期 2017-12-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罗江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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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江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罗江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抓好本镇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落实工作。

1、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计划,落实任务,细化责任,并组织实施。

2、同下属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强化责任,并组织检查和考评(年底党政班子成员将述廉报告和本人廉洁自律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镇纪委)。

3、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分析、研究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次以上。

4、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责任、不发生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或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廉政谈话、婚丧喜庆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公开述职述廉等制度,党政班子成员带头管好自己和配偶子女,管好下属工作人员,管辖范围内无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6、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7、抓好管辖范围内行风建设,无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8、认真执行《党政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拨任用干部。

二、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严抓政治、组织纪律执行,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对抗组织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2、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完善镇、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重点工作的督查通报、考核奖励等制度,继续开展“干部大走访”等活动,切实消除干部担当精神不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营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执行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3、继续推进镇干部轮流值班等制度的落实。继续推进镇便民服务的规范、提升,推进“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效能建设,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和监督,认真做好各类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个严禁”,切实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公务食堂建设,禁止超标准接待,制止公款吃喝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镇、村干部公务出差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和控制费用,严禁不合理超支、挪用、移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帐外账等违规行为,切实强化“三公”经费管控,厉行节约,倡导社会新风正气。

2、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八条禁令”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镇、村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利用职权,施加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不出现领导干部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利用职权公款相互吃请、公款送礼,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工作、财经等各项纪律行为,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3、通过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下发文件、镇、村干部会宣讲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禁令”、农村“三资”管理、财经纪律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广泛开展党风党纪、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引导领导干部坚守从政“底线”,筑牢拒腐防线。

四、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工作任务要求:

1、镇纪委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工作清单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2、配齐配强镇“三资”办及“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充实“三资”监管力量。

3、镇“三资”办及“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监管责任,强化“三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4、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指导、培训、协调等督查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提升村务监督实效。

五、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认真调处纪检信访案件,严肃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1、深化“三转”要求,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认真制定2017年度立项监督工作计划。重点对干部上下班、值班纪律执行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情况、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以权谋私、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落实情况以及镇中心工作干部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各种专项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责任追究。

2、认真查处纪检信访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无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现象。

六、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1、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承包项目招投标标前、标中、标后程序,强化监管,确保建设工程、承包项目招投标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严禁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

3、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促进“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双目标实现。

七、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

村务公开要及时、真实,做到程序规范,并进一步抓好巩固、深化工作,以结果公开和财务公开为重点,改进公开质量,提高公开效果。政务公开要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更新,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村务公开要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并以财务公开为重点,抓好村务、政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化工作。

八、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涉及责任部门及分管责任人员都要按照罗江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的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切实负起“一岗双责”责任。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反馈。对不履行职责,不按照责任抓落实,在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