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27/2018-1361870 | 发布机构 | 新市镇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6-03 | 公开日期 | 2018-06-03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汨罗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汨政办函[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从(2018年4月13日——11月30日),利用半年时间基本完成全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复垦复绿工作。结合村民规范建房,农村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精准扶贫工作,实现新增拆旧复垦复绿面积40亩以上,确保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空心房”整治复垦复绿工作。
二、 工作原则
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分类实施,旧房拆除复垦所在村村支两委是项目实施主体,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推进复垦复绿工作。
三、 实施步骤
(一)、“空心房”拆除后复垦复绿地块质量要达到
1、复垦地表上的砖瓦、木料和原房屋基础基石等建筑物废材要拆除清除彻底,并及时清运干净;
2、土体厚度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30厘米以上,耕作层土壤应满足耕种条件,并及时进行耕种。对因雨水冲刷等原因造成耕作层破坏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补缺补差;
3、复垦地表土地不能板结,土质要疏松细密,没有未打碎的“土疙瘩”;
4、复垦地块护坡、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要齐全,确保排灌畅通,通行方便;
5、在实施整治复垦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旧房拆除复垦后,要尽快明确耕种和管护主体,加强后期管护。
(二)、复垦复绿措施:
1、实施扶贫产业项目,提高土地经济价值。结合扶贫开发政策,在复垦土地上实施蔬菜和经果林种植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产生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加“空心房”户的增收渠道,提高收益。
2、结合“空心房”整治复垦复绿工作,做好土地复垦还林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在保障“空心房”户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鼓励“空心房”户利用复垦土地参与退耕还林,同时在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四、后续管理办法:
(一)加大投入,提高复垦土地的综合使用效率。通过资金和扶贫产业项目的支持,全面合理开发利用好复垦土地资源,重点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做到土地使用率高和增加收入两不误。
(二)加强管理,确保项目见成效。在复垦土地上种植经济林木、水果、药材和复垦还林的要加大管理力度,各村(社区)要成立合作社或者由大户带头管理,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做到“种得下、管得好、有收益、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