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29/2018-1314377 | 发布机构 | 古培镇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3-30 | 公开日期 | 2018-03-30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古政发〔2018〕7号
关于报送2017年度村级重点、特色工作申报资料的通知
各村:
为认真落实2017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古发〔2017〕41号《关于<古培镇2017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村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总结2017年度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及受表彰情况,在2018年2月24日下午5:30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内容重要,务必准确准时。(附:申报内容和自评表)
特此通知!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
附件:
申报内容
1、重点工作加减分。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接待活动、重大迎检活动、典型创建等,视完成情况在年终考评总分中加0.5-2分;未全面完成的,视情扣0.5-2分;加分不超过5分。(考核单位:党政办牵头,主管组线负责人参加)
2、表彰加分。受到国家、省、岳阳市、汨罗市表彰的分别加6、4、2、1分(以文件为依据)。同一项工作获得不同级别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认定,不予重复加分。受表彰单位的认定仅为各村“两委”,其余不予认定(各类协会、“两委”成员个人等)。表彰加分项由各村自行书面申报(附表彰文件复印件),交党政办公室审核。(考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3、通报批评减分。村级工作被各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政府下发各类通知、报表传达、填报及时准确,漏报一次扣1分,迟报扣0.5分;会议迟到、早退扣0.2分;缺席扣0.5分。(考核单位:党政办公室)
4、特色工作加分。(考核单位:环卫组、农业组)
新增1处文明屋场,经验收合格挂牌的,酌情加0.5-4分;村级自筹资金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万元以上的(含水利工程、公路硬化、行道树、路灯等),酌情加0.5-4分,加分不超过5分。(各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根据自身财力,认真研究,慎重决策,不得增加村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