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29/2018-1314395 | 发布机构 | 古培镇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8-03-30 | 公开日期 | 2018-03-30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古政发[2018]17号
关于转发《汨罗市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督”平台的“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村、各部门:
经古培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汨罗市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督”平台的“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贯彻落实。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汨罗市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督”平台的“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关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根据《汨罗市关于“互联网+监督”平台上线宣传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将“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宣传模块发到各乡镇,请各乡镇认真做好“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要求如下:
1、各乡镇、各村(社区)必须在公开栏公示《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宣传模块》,未公示的镇、村一律通报批评;
2、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都必须关注“三湘e监督”公众号,并利用微信朋友圈功能对公众号进行分享推送。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在2018年3月17日前未关注“三湘e监督”公众号的,对其所在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各乡镇要督促村(社区)通过户主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对“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2018年3月17日之前,各乡镇关注“三湘e监督”数量必须新增1000人次以上。
汨罗市“互联网+监督”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