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3/2018-1335467 发布机构 屈子祠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4-11 公开日期 2018-04-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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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汨罗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8年3月12日-5月12日,利用2个月时间基本完成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任务。从5月13日至10月30日完成复垦复耕复绿和验收考核。按照“拆、建、管”的思路,结合规范村民建房、农村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精准扶贫等工作,实现新增拆旧复垦耕地面积29.6亩以上,确保本镇建设11个以上富有特色、错落有致、生态宜居的精品屋场,着力打造“旅游旺镇、经济强镇、文化名镇”的美丽屈子祠,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区域突出“三重点”:一是洞庭湖沿岸。汨罗江重点流域,国道、省道、铁路和农村主干道路沿线。二是已创建的国家、省和岳阳市级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魅力宜居村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魅力乡村建设重点片区。三是已纳入规范村民建房“三个三”范围的重点乡镇。通过先进行对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带动全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推进、全域覆盖。

(二)整治对象实行“四纳入”:一是无人居住、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屋,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二是危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残垣断壁和破烂不堪的“危旧房”。三是在水库、大坝、渠道上乱搭乱建的“违建房”,“一户多宅”隐蔽性侵占集体土地资源的“违章房”。四是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

(三)整治要求确保“五到位”:一是纳入整治范围的“空心房”必须进行适度集中、统一规范。二是具有保留价值,能彰显特色、传承文脉、融入乡村旅游的建筑必须修缮维护到位,注重修旧如旧,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三是“空心房”整治退出地块开发利用到位,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面积较大、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较好的,复垦为耕地;面积适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完善的,作为村民集中建房点或乡村公益建筑用地;面积较小、不宜耕种和建设的,作为绿化用地。四是拆除后的重新建房必须规范建设到位,严格落实“五有三到场”措施,推进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统一”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加强农村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与黑臭水体治理,完善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和粪污治理,新建住房原则上配建室内卫生厕所。五是整治后的村庄和复耕复绿地块必须长效管理到位,加强复垦地块后期管护,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庄保洁员等制度,积极开展“美丽乡村”“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主导作用,突出村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投身“空心房”整治,共同分享整治成果。

(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实行“以奖代补”、“有偿退出”,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损害群众基本权益。

(三)规划先行,治理有效。以自然村庄为单元,按照“生产生活分区规划、居住娱乐功能齐全、住房生态和谐统一”的要求,结合集中规范建房、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科学编制“空心房”整治规划,突出经济适用,保障群众利益。

(四)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结合不同区域特点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坚持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并重,形成“一村一规、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各显其美”的建设格局,让美丽乡村能真正守得住历史记忆,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情乡愁。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工作小组。成立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廖升红同志任政委,湛虎同志任组长,黄常勇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各行政村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由孙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行政村成立专门机构,由联村干部为政委,村书记为组长,分管村干部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分片包干。

(二)发动宣传(2018年1月17日-24日)。各村分片召开户主会、村两级干部会议,通过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宣讲“一户一宅”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

(三)调查摸底(2018年2月4日之前)。各村分片专人负责,按照“四纳入”要求,逐栋核查,建册归档,掌握本辖区内“空心房”及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条件的地块情况。

(四)整治(2018年3月12日-5月12日)。对纳入拆除范围的“空心房”,由各村统一组织人员设备进行集中拆除,确保拆除垃圾、附着物彻底清除外运。

(五)奖补到位。“空心房”整治和退出宅基地的,根据拆旧面积,建筑物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六)加强管理考核制度。镇政府建立实用有效的督查考核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按照整治工作进度对各行政村及负责干部进行奖惩。按完成率排名第一名的村奖励2000元,排名第二的村奖励1000元,对两次排名倒数2名的村,对联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约谈;对三次排名倒数2名的村,对联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三次以上排名倒数2名的村,镇纪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并降低年度绩效奖励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