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4/2017-714221 | 发布机构 | 白塘镇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7-05-08 | 公开日期 | 2017-05-08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白政发〔2017〕39号
关于解除下内夹湖承包合同的通知
何见山、翁国、翁剑、周三友、杨泽兵、杨国兵、杨中连等承包户:
5月2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湖南督察组信访交办件,该信件反映:我镇磊石山村(原内夹村)内夹湖不按合同规定进行珍珠养殖,违规使用人畜粪便,污染井水。经市环保部门现场调查,该养殖场违规养殖珍珠情况属实,且磊石清泉自来水厂距该养殖场仅260米。为消除对饮用水源的环境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上级督办的要求,5月4日已向你们送达《白政发〔2017〕38号<关于责令停止违规养殖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你们两日内与珍珠养殖户解除相关契约,停止违规养殖项目。珍珠养殖项目违反了权利义务中第五条[不准投放影响水质有害或者有毒物质(如牛屎、烂菜叶、人畜粪等),一经发现投放影响水质的有毒有害物质,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合同]和第六条(承包期内乙方不等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经营权),现你们没有履行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与你们解除下内夹湖承包合同。
白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