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汨罗市司法局关于王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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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股室:

因工作需要,下列同志职务发生变动。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王  月同志    任三江司法所所长;

彭耕学同志    任大荆司法所所长;

曾  娜同志      任普法办主任。

上述同志原有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

晏放军同志    大荆司法所所长职务;

冯  奇同志    普法办主任职务;

李晓萌同志    财计股指导员职务。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