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办理单位 公安局
承诺时限 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往来港澳通行证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097号文件的有关 规定执行。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法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
申请对象 市民
事项办理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告知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件资料;二、港澳关系人身份证件资料;三、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四、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五、提交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4张。
备注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