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国内婚姻登记
办理单位 民政局
承诺时限 及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申请对象 市民
事项办理
前置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办理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申请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备注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