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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编稿时间: 2015-05-05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4年度我市相关林业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现将我市2014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省级公益林资源概况
我市省级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境内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京珠高速公路三条主干道两侧各200米的森林、林木、林地;八景乡兰家洞水库供水地周围的森林、林木、林地;古培镇、玉池乡城市周围的森林、林木、林地;白水苗圃、桃林林场生态型国有林场的森林、林木、林地。2014年省级公益林总体规模为42995亩, 与2013年度省级公益林面积持平, 其中护路林30550亩,风景林12445亩,涉及22个乡(镇、场),75个行政村4645户。
省级公益林资源按地类划分:有林地40187亩,疏林地453亩,灌木林地2175亩,宜林地180亩;按权属划分:国有1836亩,集体与个人41159亩;按生态区位划分:生态型国有林场5182.5亩,高速公路8958亩,铁路7292亩,县城周围15615亩,其他5947.5亩。
2 、省级公益林补偿情况
⑴、补助资金发放形式。2014年我市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发放农户4645户。集体与林农个人的补助资金通过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网络,全部实行“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国有场圃的补助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单位相关账户。
⑵、实行公开、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每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户头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公示期为10-15天。
⑶、核实到户基础数据。在公示无误的基础上层层核实数据,按照统一格式采集、上报到户花名册。村对乡上报底册数据,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乡对市上报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林业站长、财政所长、乡镇场长签字,加盖林业站、财政所、乡镇场人民政府公章;全市发放到户数据分别由林业局主管业务股室、副局长、局长审核签字,加盖市林业局公章;市财政局根据市林业局提供的审核确认数据,由乡财政局信息中心发往代发银行,经“一卡通”存折打卡发放到户。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 、公益林日常管理
⑴、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全市公益林管理机构健全,配备了公益林监管员和护林员。市林业局设置了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场设置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站,都配备有一台公益林专用电脑,林业局管理人员经过了省级培训,乡镇站管理人员经过了市级培训。
⑵、管理制度:各乡镇场成立了公益林管护领导小组, 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了生态公益林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层层签订了管护合同,对管护人员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有管理细则、管护组织、人员考核、出勤表、奖惩制度、巡山记录等。
⑶、公益林管理档案:全市建立了公益林档案制度,落实了专人负责,档案内容齐全、有专柜管理等。
⑷、公益林管理台账:全市建立了生态公益林征占用、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公益林采伐、流转、抚育管理台账,公益林管理台账齐全。
2 、公益林管护面积到位率
⑴、管护面积:全市省级公益林管护到位面积与省级公益林总面积之比达到100%。
⑵、管护责任落实: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林农禁限伐协议、护林员管护合同等资料齐全。
⑶、公益林森林火灾情况:全市生态公益林区域内森林火灾受害率<1‰。
⑷、公益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市生态公益林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
⑸、资源林政管理情况:全市生态公益林区域内没有盗伐、滥伐生态公益林现象,没有违法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行为。落实了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林木处置方案。
⑹、案件查处情况:查处公益林举报案件、落实督办案件、认真答复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做到了办理及时、当事人满意。
近年来,我市 加大了对 省级 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为了保证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实施,一是对省级公益林全面购置了森林保险,二是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林业工作站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管护合同中质量标准要求,严格把好各个环节的管护质量关;三是强化了管护质量检查验收,由林业工作站或林场等基层单位自查,林业局抽调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公开了监督岗、举报电话,加大监管力度。对在 省级 公益林区域内发生滥伐林木或不利于管护的行为、违法征占用省级公益林林地、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014年,我市 省级生态 公益林管护成效显著。全市 省级 公益林小班中未发现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伐滥伐林木和乱占林地的现象。在公益林区域的主要地段设置了公益林保护宣传牌,进一步核实了公益林本底数据,完善了公益林数据库,并对数据库及时进行了年度更新,建立了公益林管理基础台账,公益林变更调整、流转管理规范、合法。公益林有林地比重大,分布广,较好地发挥了省级生态公益林的防护效益。
3 、公益林补偿资金到位率
⑴、管护补助支出标准与金额:全市对林农每年每亩的管护补助支出标准与金额和省下达文件规定相符。
⑵、资金到位情况:省拨付到我市的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我市拨付到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管护者的补偿资金之比达到100%。
(三)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14 年我市省级公益林专项资金109.16万元,其中按照集体与个人所有公益林12.5元/亩、国有公益林6.75元/亩的标准,通过单位账户或“一卡通”存折打卡发放到单位和林农补偿费52.69万元,省级财政按2元/亩的标准补助林农打卡发放国家级公益林专项资金47.21万元,用于省级公益林护林员工资6.17万元,用于公益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3.09万元。
我市建立了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财务制度,公益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公益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及 《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细则》执行。 2014 年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能够按标准、采取“一卡通”存折打卡发放农户或现金发放护林员工资的方式拨付,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规定,没有拖延拨付时间。
(四)项目绩效情况
1 、社会效益
我市纳入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的乡镇场有22个,涉及22个乡(镇、场),75个行政村4645户,直接受益人口达1.86万人。省级公益林的成功建设,增加了我市农村社会闲散人员的就业岗位,提高了农民收入,林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同时通过实施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我市境内的省级公益林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特别是通过签订禁、限伐合同,公益林地的林木采伐得到了严格控制,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保堤护路,消除噪音,美化环境等作用十分显著;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林区和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生态效益
⑴、森林的蓄水效益 每公顷林分按增加蓄水300立方米计算,我市2866.3公顷省级公益林可蓄水85.9万立方米,按0.3元/立方米,其蓄水替代价值为25.8万元。
⑵、保土效益 生态公益林林分按每公顷可保土12吨计算,我市2866.3公顷省级公益林可减少水土流失3.5万吨,按10元/吨,其固土替代价值为34.4万元。
⑶、保肥效益 按土壤含氮0.15%、磷0.1%、钾1%,我市2866.3公顷省级公益林减少水土流失3.5万吨计算,可保全氮肥51.6吨,保全磷34.4吨,保全钾344.0吨。折成商品尿素103吨,过磷酸钙168吨,氯化钾550吨,按尿素2800元/吨,磷酸钙1100元/吨,氯化钾1600元/吨计算,年保肥效益合计为135.3万元。
⑷、 净化空气效益 据研究结果表明,森林每生产1000吨有机物可释放1393-1423公斤氧气。我市省级公益林可生产有机物267万吨,按平均每吨释放氧气1.4公斤计算,每年可释放氧气373.8吨。
⑸、水能蕴藏效益 据推算我市2866.3公顷省级公益林可增加蓄水量86.2万立方米,如果用于水力发电,可开发装机容量1.0万千瓦,按每年发电4000小时计算,年发电量2.0亿千瓦,按平均水电价0.5元/千瓦*时,水能蕴藏效益可高达1.0亿元。
同时,通过森林林分蓄积量的提高,可增加森林的碳贮量和储能量,具有调节气候、改善土壤养分等作用,同时可促进粮食作物稳产高产。
(五)项目实施的主要经验
1 、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对全市的省级公益林全面进行了数据库建设,根据公益林小班图开展了公益林本底调查,保障了公益林面积的稳定性和生态安全。
2 、严格执行省级公益林禁、限伐管理。公益林采伐管理,坚持以禁、限伐为原则,控制更新采伐,开展以抚育采伐为主,低效林改造为辅。在公益林采伐中,一方面认真组织伐前伐区作业设计,把好作业设计关,严格设计采伐作业强度,另一方面全程管理林木采伐实施,按照公益林采伐原则进行操作,真正达到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目的。
3 、进一步稳定了管理机构、健全了管理制度。
成立了公益林经营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益林乡镇林业站都加挂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牌子,确定了乡镇林业站站长从事公益林管理工作,并明确为公益林资源监管员。
护林员制度到位。全市除国有林场外都是采用统一护林,按每7000亩的面积落实了专职或兼职公益林护林员;护林员有巡山记录,林业站监管员监管到位,林业局对护林员进行了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
公益林管理到位。落实了公益林管护措施,并签订了管护合同;建立了公益林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造林、抚育、灾后林木处置等审核登记、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控制等管理和统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专柜,做到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存放规范有序,资料齐全;严厉查处和打击乱砍滥伐、盗伐公益林行为和违规征占用公益林林地行为;无擅自调整公益林范围现象,无违规征占用公益林林地和违规采伐公益林林木现象;未发生较重的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能对公益林区森林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有效防控、对破坏公益林的行政和刑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实行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林农个人补偿基金,无挤占、截留、挪用、克扣和超范围使用等违规现象。一是做到了严格按要求拨付、发放和使用财政补偿资金,二是按时间要求拨付到位资金,三是按规定发放了林农个人补偿基金,及时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位。
4 、稳定了公益林山林权属。坚决维护林业“三定”所确定的山林权属,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公益林的经营、管护权,维护国家林业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确保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5 、广泛宣传公益林政策,发动社会对公益林资源保护的积极参与。利用电视台、张贴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对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实行财政补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省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生态公益林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 、切实加强了技术服务。市林业、财政部门对省级公益林的经营管理、更新抚育采伐、补偿基金发放、财务报账等进行全面指导。同时认真搞好公益林资源建档立卷,数据资料收集,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确保我市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顺利完成。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工资标准过低,待遇不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巡山记录不全。根据抽查采访调查,乡镇护林员经常巡山护林,每月平均在10-20天左右,但是有的护林员的巡山记录不全。
2 、公益林人员考核表有而不全。乡镇公益林管理站护林员有考核表,但考核表有而不全。
3 、公益林数据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应继续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公益林数据库的图、表资料实地核实,进一步纠正数据库中错误的小班因子,及时更新、完善公益林数据库,保证公益林数据库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提高用于专职护林员劳务费和用于公益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等的资金标准,保证公益林经营者和管护者持续经营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七)绩效评价建议
1 、加强公益林管护宣传
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张贴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侧面、全方位地广泛宣传生态公益林实施的政策和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在公益林区、交通要道、重点生态区域增加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宣传牌,明确公益林管护面积、范围、管护措施、护林责任人等内容,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 、加强公益林管护力度
要严格按照省级公益林管护的有关规定,建设和经营好辖区内生态公益林。要按照公益林防护效能不同阶段,进行公益林经营管理。一是要严格遵守公益林采伐制度、采伐方式和审批权限,进行公益林抚育采伐、低效林改造采伐、更新采伐和合法征占用林地的公益林采伐,严格禁止以“造林绿化”和“低效林改造”为名,进行大面积砍伐和滥伐公益林,坚决杜绝非法采伐和偷砍盗伐生态公益林。二是要加强生态公益林区域的森林火灾工作。村民整地造林,野外用火要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火源。护林员搞好巡山检查,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灭,实行“打早打了”的原则,杜绝山林火灾的发生。三是要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测预报工作,要采取生物防治,综合防治方法,防止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四是要加强森林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严禁村民及外来人员进入公益林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尤其是重点野生保护动物。 同时要采取补植补造、抚育和封山育林等措施,积极培育受灾公益林,提高林分质量,提升生态效能。
3 、切实加强公益林数据库建设,及时进行数据更新
市林业局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对公益林小班的各项因子继续进行一一核实,纠正错误因子,保证公益林数据库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继续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公益林主要分布在人多耕地少的山区,村、组、林农的经济来源主要在山上,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以来,虽然集体部分补偿给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资金已经提高了,但用于专职护林员劳务费和用于公益林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等资金付出有较大的差距,这将影响经营者和管护者的积极性,不能达到持续经营的目的。所以,希望省级财政进一步完善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提高公益林管护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也要筹集一定的配套资金,解决公益林管护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八)项目评价结论
我市省级公益林管护 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了生态公益林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层层签订了管护合同,对管护人员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
我市加大了对 省级 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强化管理和监督,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为了保证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实施,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对全市省级公益林全面购置了森林保险,二是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林业工作站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管护合同中质量标准要求,严格把好各个环节的管护质量关;三是强化了管护质量检查验收,由林业工作站或林场等基层单位自查,林业局抽调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公开了监督岗、举报电话,加大监管力度。对在 省级 公益林区域内发生滥伐林木或不利于管护的行为、违法征占用省级公益林林地、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汨罗市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按照《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了补偿资金发放实行“一卡通”,资金拨付基础数据首先由市林业局审核,再由市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直接打到林农邮政储蓄卡上。
总之,我市围绕省级公益林管护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生态公益林资源得到了切实的保护;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规范,按规定标准进行了“一卡通”拨付,没有改变资金用途。综合各方面情况,自评结果为A级。
二、省级林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竹蝗防治专项资金1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0万元,全市竹蝗发生面积5000亩,实际防治面积5000亩。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 、人工防治:一是在年前竹蝗产卵多的11月份,采取人
工挖卵块的方法,二是在当年5~7月份,利用人工在竹杆上打孔注射稀释10倍的甲胺磷。
2 、化学防治:防治若虫采用50%敌敌畏乳油3000倍液喷
雾。
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有效地杀灭了竹蝗,阻止了竹蝗的蔓延,保护了竹林资源。
在竹蝗防治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地方财政比较紧张,防治经费尚有缺口,二是目前使用的药械比较陈旧、老化,数量少,达不到大面积防治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搞好竹蝗防治,需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切实做好各阶段虫害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虫情的发生地点、扩散速度、发生面积等情况;二是要认真搞好情况汇报。
我市在竹蝗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工作成效突出,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自评等级为A级。
三、省级森林营造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1 、动植物保护与保护区和湿地建设专项资金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对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监测与巡护工作,实际使用资金5万元。
2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退耕还林工作经费7万元,用于各乡镇对退耕还林的总规模调查设计以及相关合同、表格的印制,有力保障了我市退耕还林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实际使用资金7万元。
3 、面上造林专项资金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白塘乡万红村村庄绿化专项资金5万元,实际完成公共绿地建设500平方米,包括种植草皮,栽植草木本花卉、绿化大苗等,美化了村庄环境,实际使用资金5万元。
4 、林木种苗专项资金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玉池林场赤皮青冈良种选育专项资金10万元,赤皮青冈育苗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李志辉教授在湖南最早研发项目,并经中国林科院审定通过。实际完成赤皮青冈育苗4亩,产苗6万株,实际使用资金10万元。
5 、林业科技推广专项资金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林业局科技示范园杂交杉造林示范专项资金5万元,实际建成杂交杉栽培试验林1亩,目的是通过试验观察不同密度对苗木生长的影响,观察苗木的高生长,粗生长及长势,确定合适的栽培密度。实际使用资金5万元。
以上五个项目主要体现在森林培育保护、湿地保护建设等生态建设方面,各项目资金全部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进展情况拨付,确保项目资金100%用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有效地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家、省级财政投入生态保护建设资金不足,生态保护与民生问题矛盾突出,二是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严重短缺,大部分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市、县财政几乎没有配套资金。主要建议,一是建议国家、省级财政加大生态保护各方面的资金投入,重点解决项目区民生问题,二是建议市、县财政在年初预算时拿出相应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目的实施与扩大推广,使生态建设成为常态化工作。
各项目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较好,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自评等级为A级。
四、省级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14 年,省财政下拨我市省级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26万元,用于新建林道4.7公里,其中玉池林场新建三级林道1公里,补助15万元,桃林林场新建竹林道2公里,补助6万元,白水苗圃新建竹林道1.7公里,补助5万元。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工程通过招投标发包,按施工进度付款,保证了项目的建设质量与任务的按时竣工。林道的修建,进一步改善了场圃的交通条件。由于我市国有林场、苗圃经济困难,基础设施条件很差,尤其是林区道路路况差,建议各级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重点考虑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林区交通状况,切实解决林场干部职工民生问题。
以上三个场圃道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专款专用,自评结果为A级。
 
 
                 汨罗市林业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