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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程序

编稿时间: 2017-06-08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1)转移对象向乡镇社保中心经办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转移对象本人直接向市城乡居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
(2)乡镇社保中心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报送市社保中心;
(3)市社保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情况属实,再发传真至转出县市办理转入手续(如传真无法传递,则由参保对象本人到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转移提供相关资料:转移对象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个人申报表)
2、《湖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