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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政策指南

编稿时间: 2017-06-08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门诊费用是指门诊挂号费、门诊药费、门诊手术费、门诊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等,包括普通疾病门诊费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门急诊费用和单病种包干费用等。

一、普通疾病门诊费用:是指参保对象自觉或他觉躯体上或精神上有异常表现而就诊所产生的费用。城镇职工参保对象的普通疾病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其个人账户金余额或现金支付。城镇居民参保对象的普通疾病门诊费用实行门诊统筹,每次起伏额为10元,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支付最高限额400元,个人自付50%。参保对象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是指参保对象病情相对稳定,需连续治疗或长期口服用药所产生的费用。参保人所患疾病在规定的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内且病情符合确认标准,均可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特殊病种门诊种类:城镇职工:21种;城镇居民10种(见附件1和2)。?申报审批:参保人初次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应向市医保中心申请,填写《汨罗市特殊病种门诊申报审批备案表》,并附本人在二级及以上或专科医院的住院病史资料、检查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见附件1和2)。市医保中心负责收集资料、核实病情完成初审后组织特殊病种门诊医学专家集中进行评审并公示。?待遇标准:每个病种都有准入的标准和费用限额及报销标准。列如:糖尿病,必须合并有感染或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才能申办,申办时须提供近期三个月内血糖的化验单及上述并发症的检查资料。每月报销限额为300元,只限血糖控制及并发症的用药且符合药品目录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期间,每住院一次,报销比例下降10%。④费用报销:已经办理了特殊病种门诊的参保对象自办理批准的下月起到其选择的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协议药店,按月购药,及时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协议药店结算支付,需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自己支付。超出特门规定限额报销的门诊费用,医保统筹金不予报销。

三、门急诊费用是指参保人员若发生急症,被送往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住院的费用。参保人员急诊进行一般处理而非抢救的不属于报销范围;另外,急诊留观而非住院继续治疗,也不能报销。参保对象因动物咬伤发生的门急诊费用,按政策规定限额报销。未成年人因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报销。报销费用时需向市医保中心提供发票、清单(处方)、急诊病历(疾病诊断书)、参保人员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单病种门诊费用是指体外碎石、椎间盘突出症、肛周疾病等纳入了门诊单病种管理的费用。符合单病种门诊费用范畴的参保人,治疗前必须携带本人《医保IC卡》、影像报告单(X光照片或B超、造影)等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报,并填写《治疗申报表》。治疗后凭门诊发票、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治疗申报表》、参保人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卡)账户复印件按政策限额报销。

五、所有的门诊费用必须符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收费标准和所批病种。今后如遇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医保中心)